根据《中共衡阳市委、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>的通知》精神,衡阳市委、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为市政府组成部门。将市人事局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,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不再保留市人事局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。